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义务教育阶段,开展初中三个年级的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是天水市教育局直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编制185人,在职实有166人,退休29人,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补助收入。学校下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四个只能部门。
二、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5782.85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305.88万元,增长133.46%。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782.85万元,为公共财政拨款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3305.88万元,增长133.46%,主要是2017年年初结转资金2997.07万元,2018年下拨善后资金增加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122.8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28.41万元,增长30.07%,主要是工程质保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支出为5754.43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据增加376.35万元,增长6.98%。其中:
基本支出2714.5万元,占47.17%,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54.91万元,增长10.36%,主要是善后资金增加 、教师人数增加,职工工资正常晋升,科学发展观人均2万。
项目支出3039.94万元,占52.83%,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21.44万元,增长4.16%,主要是新建教学楼工程款。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78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05.88万元,增长133.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2.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05.88万元,增长133.4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54.4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6.35万元,增长7%;完成年初预算187.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学校维修支出。其中:
1.教育支出5048.53万元,占87.73%,主要用于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95.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工资调标、目标责任奖及学校维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8万元,占1.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费及抚恤金,完成年初预算4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份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2.42万元,占11.17%,主要用于善后学生治疗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4.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75.79万元,较上年增加391万元,主要是新增人员经费增加,工资调标、目标责任奖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38.71万元,较上年减少136.08万元,主要是维修费减少的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04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4.48%。共组织对市逸夫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8.07万元。其中,对市逸夫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进行了单位评价组开展绩效评价。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逸夫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37.83万元,执行数为1048.07万元,完成预算的92.1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增强学校的容纳学生能力,提高学生入学率;二是改善学校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决策中的预算编制准确性及项目管理中的项目预算执行率未达到100%。其原因是项目建设的自身特点具有建设周期较长,经过发布、申请受理、项目初审、项目评估等阶段后,资金才能到达项目承担单位启动实施。二是项目资料不够完善,影响工作进度。绩效目标管理的资料收集难度较大,使之在进行项目管理中不够规范、不够系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项目负责人培训力度,通过制度学习,强化对项目经费的审查与控制意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不断完善并精细化项目管理,进一步完善任务、目标和考核管理制度。
市逸夫实验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通过对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综合教学楼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绩效实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鉴于工程已建设、验收完毕,并已投入正常使用中,使用效果较好,现阶段评价等级为“有效”。
评价为“有效”,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分析:
(1)项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施工单位采取公开招标确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资金安排程序及标准均有依据。
(2)从成本性看,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主要有,控制工程成本不超预算,付款有严格的财务审批程序;基础设施资料、装修和设备设施安装工程规范,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3)目前该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为学生、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工作环境。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购置固定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撰稿:财务室
编辑:范海波